顽石屋主 发表于 2015-1-16 14:40

有这么做的还是乖乖伏法吧

   据说这两天交警在环山路和上夼西路路口,组织将公共停车位上私设的路桩破拆,清理出了10多个车位。按照《山东省实施<**道路交通安全法>》规定,擅自占用停车位将被罚款500元,并责令限期整改。如有私设路桩的亲,早早拆了吧。
   所以各位有把车位当自己家私人车位用的还是早早把这个拆了吧,这样大家都有地方停车了

大佬 发表于 2015-1-16 15:02

那些不是私家车位吗?还以为是私人车位,才知道是公共停车位拆的好

樱桃树 发表于 2015-1-16 15:03

早就该整治一下了,乱停乱放,堵塞交通。特别老地委机关幼儿园,接送孩子时车辆停的道路两边都是。交警还在门口指挥交通,有时为让一个孩子过马路,两面车辆都堵在哪。这种状况这么长时间,就没有解决的办法吗?难道市区内幼儿园都有这种待遇吗?

夜神月 发表于 2015-1-16 15:04

上哪去举报,俺家门口全是这样的。都来拆了吧

唯美还是维美 发表于 2015-1-16 15:11

小区里的也算吗?

晴小洛 发表于 2015-1-16 15:13

我那天车好好的停在停车位上,居然还被帖了!

人不狠灬站不稳 发表于 2015-1-16 15:20

都拆了,可能吗?拆的都是些没人的。堵车的情况真的有好转了吗?那是在创收。

平淡小汽车 发表于 2015-1-16 18:25

老樹根 发表于 2015-1-17 15:06

luan0123 发表于 2015-1-17 16:21

真的么

我是一个老兵 发表于 2015-1-17 18:29

拆不过来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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