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春节前市中心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的通告
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春节前市中心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
限行管理的通告
为有效调控市区机动车出行总量,保证道路安全畅通,决定在春节前,对市中心区机动车通行实施临时性单双号限行管理,现通告如下:
(一)限行时间:2021年2月4日(农历腊月二十三)至2月10日(农历腊月二十九),每天9:00-17:00。
(二)限行范围:青年路、青年南路以东,北马路以南,红旗中路以北,解放路、迎祥路、南迎祥路以西区域,包含青年路、北马路、解放路、迎祥路。
(三)限行车辆:限行区域内,机动车按照号牌尾数(指机动车号牌号码阿拉伯数字的最后一位,不含英文字母,下同)分单双号通行,偶数双日通行,奇数单日通行。出租车、持有营运证的网约车、大中型客车(包括公交车、公路客运、厂企班车等)、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,以及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制;运输电煤、石油、天然气,以及蔬菜、副食品等保障民生物品的车辆,持有效通行证件不受限制。对其他货运车辆,继续按照原有限行规定执行。
(四)对违反限行规定的,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。
2021年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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